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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格平(民族工作的杰出领导人)

  刘格平(1904年8月8日-1992年3月11日),河北省孟村人,回族,曾用名刘子敏、刘襄侬。他是回族人民的杰出代表,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久经考验的共产主义战士,新中国民族工作的杰出领导人。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曾在津南的沧县、河间、献县、盐山、庆云、阳信一带领导建团、建党和组织武装斗争等地下工作,是津南地区党组织的创建人。抗日战争及解放战争时期又在渤海地区及天津市担任领导工作。1949年9月,他作为政协少数民族单位十人代表之一,参加了第一届全国政协会议,并当选为中央人民政府委员。新中国成立后,刘格平历任中央人民政府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中央统战部副部长、中央民委党委书记、中央民族学院院长、宁夏回族自治区主席、山西省副省长等职。是第一届、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常委、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共八大、九大中央委员,第六届全国政协委员。

  生平简历: 

  1904年8月生,河北省孟村县人。曾用名刘子敏、刘襄侬。

  1922年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1926年8月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相当于大学文化。

  1919年在南京参加爱国学生运动。大革命后期起任顺直党组织军事委员,津南党的特派员,津南特委书记。

  1928年被捕。

  1931年出狱后到山西、陕西做兵运工作。1932年秋回沧州地区任特区军事委员。

  1934年第二次被捕。

  1944年出狱后,任天津市工委书记,山东回民协会主任。

  解放战争时期,1946年12月至1949年任中共中央华东局民运部副部长。

  1947年10月起任渤海区党委委员、组织部部长。

  1948年1月起兼任渤海区党委城市工作部部长,2月起任渤海区党委副书记兼渤海军区副政治委员。

  1949年任华东人民革命大学副校长、党委副书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委员。

  1949年10月至1954年9月任中央人民政府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1951年10月起),1954年9月至1958年2月任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至1954年11月)。

  1951年12月至1958年4月任中共中央统战部副部长。

  1954年9月当选为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主任委员。

  1954年11月起兼任中央民族学院院长。

  1957年11月起任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工委委员、代第一书记,1958年3月至1960年9月任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书记处书记;1958年6月至10月任宁夏回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主任,1958年10月至1960年9月任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

  1959年4月当选为第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主任委员。

  1960年9月至1964年在中共中央高级党校学习。

  1965年12月至1967年1月任山西省副省长。

  1967年3月至1971年4月任山西省革委会主任、党的核心小组组长,其间:1967年5月至1971年4月兼任北京军区政治委员、军区党委常委(1967年10月起),曾兼任山西省军区第一政治委员。政协第六届全国委员会委员。是中共第八届、九届中央委员,中共八届一中全会当选为中央监察委员会委员(八届十中全会免职)。

  1992年3月11日在北京逝世。

  人物品读:

  背叛家庭 投身革命

  刘格平,回族,1904年8月8日出生于今河北省孟村回族自治县大堤东村的一个地主家庭。6岁时入私塾读书,18岁那年,厌恶“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地主少爷生活的刘格平,在俄国十月革命和“五四”运动的影响下,接受了马列主义思想,毅然背叛封建地主家庭,于1922年在天津由共产党员张隐韬同志介绍,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走上了艰难的革命道路。期间,阅读了《共产党宣言》、《从空想到科学》和《向导》等进步书刊,思想进步很快。

  1922年冬,回到家乡,宣传革命思想,先后发展刘子芳、王俊峰和刘景良等人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1923年2月,主持建立了津南地区第一个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支部--大堤东支部。1925年12月,和中共早期党员张隐韬一起发动领导了津南农民自卫军起义,这是在我国北方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革命武装向北洋军阀打响的第一枪。1926年7月,经天津党组织负责人于方舟、李季达介绍,由共青团员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同年9月,受党的派遣,到津南地区发展党组织。他是津南党组织的创建人,先建立了直隶沧县二中、省立泊头第九师范和家乡大堤东村等党支部,后又在吴桥县莫家场、沧县杜生、河间县张寺营、庆云县杨庄子、宁津县长官村等地建立了党组织。1927年3月底,在大堤东刘子芳家中,他以中共津南特派员的身份,主持建立了中共津南特委,并任特委书记。期间,注重加强领导和团结各县党组织,积极扩大党的队伍,建立武装,积蓄力量。

  身陷囹圄 坚贞不屈

  马颊河民工大暴动以后,中共津南特委依据形势发展,决定“再建自卫军,创建北方苏区”。1934年4月20日,刘格平来到庆云县阎家务村召开群众大会,发动群众。大会遭到全副武装的反动军警的镇压,刘格平在指挥群众疏散中,不幸受伤被俘。再次被捕后,刘格平带着重伤,先后被关进庆云监狱、沧县监狱、北平国民党宪兵三团、北平军人反省院草岗子监狱。在狱中,国民党反动派对刘格平进行严刑拷打,甚至使用电刑,都没能使他屈服。面对坚贞不屈的刘格平,敌人不肯善罢甘休,把他作为特殊的犯人,从五个人一间的牢房里分出来单独关押。硬的不行来软的,敌人又利诱欺骗,妄图以封官许愿等手段使他背叛共产党,但都被刘格平顶回去了。百般无奈,敌人以政治犯的罪名判刘格平无期徒刑。

  在北平陆军监狱服刑期间,刘格平和狱中的共产党员们成立了监狱临时党支部,他们团结政治犯,发动普通刑事犯,与监狱当局展开了斗争。为了争取改善监狱恶劣的生活条件,反对虐待犯人,刘格平所在的临时党支部领导了绝食斗争,迫使敌人同意他们提出的条件,取得了绝食斗争的胜利。为此,刘格平被转押到草岚子胡同北平军人反省分院服刑。在这里,他又和监狱党组织接上了关系,并担任了北监党支部书记。

  “七七”事变后,刘格平在狱中领导了新的斗争,要求国民党释放政治犯,出去参加抗日。随着抗日战争的发展,国民党迫于大势,将刘格平的刑期改判为有期徒刑10年。

  辗转南北 忘我工作

  1944年4月,被关押10年的刘格平刑满出狱。出狱后,经渤海区党委派遣,到天津开展工作。同年8月,中共天津市临时工作委员会成立,任书记。他还组织了天津市救国会,任主任。期间,通过读书会、办刊物等形式影响和联系周围的群众,在各阶层开展爱国教育,还通过回民亲朋和老一辈世交关系做一些上层人士的工作。1944年10月下旬,回到渤海解放区。同年年底,调山东分局工作。后到山东分局党校学习,学习结束后,组织建立了山东省回民协会,并任主任,领导群众开展减租减息运动,支援前线。

  1945年9月,华中局和山东分局合并组成中共中央华东局,任华东局民运部副部长。1947年11月,任渤海区党委副书记兼组织部部长、城工部部长。期间,深入渤海一分区,布置领导大参军运动,短时间内超额完成任务,共有1.6万人光荣参军。纠正了一分区在整党运动中出现的所谓“搬石头”的“左”的倾向,帮助恢复建立农村党团政权和各种群众组织。1949年3月,随军南下,任华东南下干部纵队渤海三支队政委。同年5月,华东人民革命大学成立,任副校长。

  1949年9月,作为少数民族的首席代表,参加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并当选为中央人民政府委员。10月,中央人民政府民族事务委员会成立,任副主任委员。1950年7月,作为中央西南民族访问团团长,分赴西康、四川、贵州、云南等少数民族地区慰问。1952年,任中央统战部副部长、中央民委党组书记。1955年3月,任中央民族学院院长。1958年初,受党中央委托,到宁夏筹建回族自治区,任筹委会主任、工委书记。1958年10月,任自治区主席、区党委书记处书记、代理第一书记。1960年秋,调离宁夏,到中央党校学习。1965年后,任山西省副省长、革委会主任、党的核心小组组长、山西省军区第一政委和北京军区政委等职。

  身处逆境 痴情不改

  文革中,刘格平坚持原则,拒绝批判中央领导同志,引起了林彪、“四人帮”的极度不满,他们制造各种事端和矛盾,使刘格平无法工作。他们找借口把以刘格平为首的山西省上万名干部调到石家庄办“学习班”,对刘格平进行数月批判后,将他下放到唐山陶瓷三厂劳动,一去就是六年。即使这样,林彪、“四人帮”仍不放过他,千方百计想给他戴上“叛徒”的帽子,找不到证据就挂起来等待审查,使刘格平从1970年后就失去了工作的权利。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央经过审查,给刘格平作了结论:“没有任何政治问题,是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久经考验的共产主义战士,优秀的民族工作领导者之一”,1983年,任全国政协委员。刘格平在84岁时,终于由招待所搬进了自己的家。他高兴地说:“只要党的政策好,国家会越来越富裕。”“我已经80多岁了,能够活着,看到国家向前发展,也是一种幸福。”

  1992年3月11日,刘格平因病去世,享年88岁。其逝世后,《人民日报》、《河北日报》、《宁夏日报》、《沧州日报》、《中国穆斯林》杂志等多家报刊进行了报道。人们在八宝山革命公墓举行了告别仪式后,遗体被送回故乡河北孟村回族自治县大堤东村,按照回族的风俗安葬在了生养他的那片土地上。

收录时间:2015年12月30日 编辑:昆仑 地区:孟村回族自治区 大堤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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