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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山县民政局

电话:0317-6086580

地址:盐山盐山镇政府东侧

盐山县民政局内设股室及工作职责


办公室工作职责

1、协调分管副局长处理机关和后勤保障工作。

2、负责局机关公文收、发及传阅工作,并做好传阅文件的记录。

3、负责局机要保密、档案管理、信访工作。

4、负责民政局行政公章管理工作。

5、负责全局重点工作的督查、督办工作。

6、负责全局各类会务安排工作。

7、负责全局行风建设、纪检监察、廉政建设等工作。

8、负责全局妇女权益保障工作。

9、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10、负责民政系统所有项目跑办工作。

分管领导:宫金德;股室负责人:王东昊

资料室工作职责

1、负责起草各类综合性文件及领导讲话。

2、负责起草民政局红头、会议纪要等文件。

3、负责局综合性文件的校对及印制工作。

4、负责民政信息宣传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分管领导:宫金德;股室负责人:王鹏

民政股工作职责

1、负责本县居民子女收养审核、审批、登记工作。

2、负责全县区划地名、勘界工作。

3、负责全县社团、民办非企业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和年检工作,并依法对所有登记的社团和民办非企业进行监督管理。

4、负责全县社会福利企业的审核上报工作。

5、负责本县孤儿的调查、审核、认定工作。

6、负责民办养老机构的审核、审批、监督管理指导工作。

7、负责殡葬改革政策、法规的宣传,督导全县殡葬管理工作。

分管领导:梁树行;股室负责人:马宁

安置办公室(干休所)工作职责

1、负责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军队无军籍退休职工、军队遗属的接收安置工作。

2、指导军地两用人才开发使用工作,做好退役士兵技能培训工作。

3、负责军队离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

4、负责义务兵优待金、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经济补助、农村一次性经济补助的统计、核算工作。

5、协助武装部完成征兵工作。

分管领导:谢国新;股室负责人:邢恩波

老龄股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老年法律法规,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工作。

2、负责《河北省老年优待证》的办理、发放工作。

3、负责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审核、审批、发放工作。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分管领导:梁树行;股室负责人:殷文超

救灾股工作职责

1、负责全县查灾、核灾、灾情统计上报工作。

2、负责救灾款物分配,实施灾后救助工作。

3、负责福利彩票工作。

4、负责临时救助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分管领导:宫金德;股室负责人:陈少轶

社救股工作职责

1、负责起草全县城乡低保有关文件,制定城乡低保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适时提出调整低保标准的建议,编制低保年度资金需求计划。

2、负责全县城乡低保的审批工作,并做好低保信息和低保档案的管理工作。

3、负责乡镇、居(村)委会低保办理过程中的审查、把关工作。

4、配合有关部门制定与低保工作有关的优惠政策,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负责受理公众有关低保政策的咨询工作。

6、负责办理各院供养人员入住手续。全面准确及时的掌握各院供养人员基本情况和变化情况。

7、负责做好农村特困对象统计,档案管理工作。

8、负责全县农村特困对象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9、负责全县城、乡困难群体的医疗救助工作。

分管领导:宫金德;股室负责人:付爱敏

计财股工作职责

1、负责向上级争取各类资金。

2、做好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发放工作。

3、负责报销票据的检查、把关工作,制止不合规定的资金使用。

4、做到日清月结,确保账目清晰。

5、负责全局办公用品采购、管理工作。

6、负责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领导:宫金德;股室负责人:王建鹏

优抚股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双拥优抚政策。

2、负责各类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补助的统计、审核、认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工作。

3、负责全县军人退役人员、人民警察、公务员等人员的伤残等级审核、上报工作。

4、负责烈士褒扬的审核报批和抚恤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分管领导:谢国新;股室负责人:杨庆芳

民族宗教事务股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民族宗教政策。

2、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正确处理民族关系,维护民族团结。

3、参与有关少数民族专项资金的申报、分配和使用管理工作。

4、协助组织人事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择和使用工作。

5、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工作。

分管领导:梁树行;股室负责人:万春兰

基层政权社工股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一法一办法”、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区建设的政策措施,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2、负责组织、指导全县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

3、负责组织、指导全县社区服务管理工作。

4、负责组织、指导全县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干部和社区组织干部的培训工作。

5、负责会同有关方面拟定我县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组织实施社会工作管理服务标准,研究全县社会工作岗位开发和社会工作机构发展。

6、负责组织实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制度,开展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登记管理和继续教育等工作。

分管领导:宫金德;股室负责人:李战峰

民政核查中心工作职责

1、负责申请农村特困人员、城乡低保调查核实工作。

2、做好农村特困人员、低保方面信访举报事项的调查核实工作。

3、负责各类民政服务对象(农村低保对象、城镇低保对象、优抚对象、孤儿、高龄老人、40%人员)的死亡排查工作。

分管领导:宫金德;股室负责人:郝金敏

殡改执法大队工作职责

1、宣传殡葬改革政策、法规,督导全县殡葬管理工作。

2、会同有关部门制止和处理违反殡葬管理条例的行为,查办和处理非法殡葬行为。

3、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分管领导:梁树行;股室负责人:王新广

救助管理站工作职责

1、负责接待、甄别、安置在我县境内自愿求助的流浪乞讨人员。

2、负责对流浪乞讨人员进行引导、劝导,定期开展流动救助活动。

3、负责接回或临时性接收本县流出外地的流浪乞讨人员。

分管领导:宫金德;股室负责人:张智

烈士陵园工作职责

1、负责对烈士陵园的管理工作,发挥烈士陵园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用。

2、负责烈士纪念建筑物建设、维护、管理与环境美化工作。

3、负责烈士骨灰保存,烈士遗物和革命史料陈列,革命史料收集编写,烈士文物档案建立与文物保管。

4、主办或协办各种革命烈士纪念活动。

分管领导:谢国新;股室负责人:王祥军

婚姻登记处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负责婚姻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倡导文明婚俗,倡导自愿婚前检查。

3、依法办理婚姻登记,补发婚姻登记证,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4、负责婚姻登记档案的立卷管理和婚姻登记的统计工作。

分管领导:宫金德;股室负责人:董成荣

殡仪馆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殡葬改革法律法规

2、负责全县公民死亡遗体火化工作。

3、负责骨灰存放工作,并确保骨灰存放安全。

4、定期对火化设备进行检查,确保火化设备正常使用。

分管领导:梁树行;股室负责人:李航

光荣院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光荣院管理服务方面的方针、政策,全心全意为住院老人服务。

2、加强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水平,提升服务质量。

3、负责院民生活起居及医疗、卫生、安全工作。

4、组织院民开展多种形式的娱乐活动,丰富住院老人精神文化生活。

5、完成领导交给的其它工作。

分管领导:宫金德;股室负责人:胡威

中心、圣佛、孟店敬老院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条例》,坚持民主管理、文明办院。

2、制定本院管理服务制度、年度工作计划并做好实施工作。

3、为供养住院老人安排好吃、穿、住、医、葬等方面的基本生活。

4、组织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康复保健活动和力所能及的公益劳动。

5、做好院民资料及档案管理工作。

6、落实院内安全责任制,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活动。

分管领导:宫金德;股室负责人:刘庆然、许伟、王景华

居民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东北角、东南角、西北角、西南角居委会)

1、负责辖区内“三保一稳定”工作,即社区居民低保、医保、社保和社区稳定工作。

2、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防治艾滋病宣传、消防知识宣传、计划生育政策宣传、经济数据调查、社区矫正等工作

3、负责辖区内80周岁以上老人高龄补贴受理、审核工作。

4、负责辖区内优抚对象和困难群众临时救助的受理、审核、审批工作。

5、负责辖区内矛盾纠纷、安全隐患排查化解工作

6、负责辖区内法轮功等邪教组织专项整治工作,定期对法轮功习练者进行深入排查,掌握其思想动态及行踪。

7、为辖区居民出具有关证明材料。

分管领导:宫金德;股室负责人:郭金霞、宗俊平、赵丽君、申智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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