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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沧州外来务工子女小升初条件

当前,又到了每年申报居住登记的高峰期。根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城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关于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制度的要求,以及我市教育局有关规定,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的,报名入学时,必须持有监护人双方及随迁子女本人在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

流动人口在我市申领居住证,需凭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等三个条件之一的相关材料方可进行申领,在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满180天后,方可取得居住证。

对办理居住登记不满180天但实际居住已达180天以上的流动人口,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通过绿色通道申领居住证:1、拥有合法所有权的住房且入住180天以上;2、签订租住合同入住廉租房、公租房满180天以上;3、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在居住地连续缴纳社保满180天;4、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连续就读满180天以上;5、取得居住地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且实际经营满180天以上。

在此,我们提示广大外来务工人员,如果随迁子女2019年需在沧州办理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者在沧参加中高考的,请您携带相关材料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以便您能够学校招生前取得居住证,确保子女顺利就学。

市公安局在此提醒您,办理居住证业务不收费,请不要相信任何中介机构,务必到派出所办理居住证业务,避免上当受骗,影响办理入学和其他业务。

沧州市公安局

沧州市教育局

2018年11月26日

收录时间:2019年02月28日 编辑:杨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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